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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房《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及现状分析

发布日期:2023-12-15 16:28:00 编辑整理:山东毕业论文指导网 阅读量:

  《处方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处方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开具、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否则药房有权拒绝发药”。一张信息完整的处方需要注明患者个人基本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给药途径和本次疾病治疗过程中所需要的药品费用等情况,处方能直观反映出医生对病人治病用药情况,药剂人员也根据它来调配药品,要想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就要将处方管理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处方是具有法律、经济和技术责任的重要医疗文书,对患者十分重要,需要医师和药师共同负责。


门诊药房《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及现状分析(图1)


  传统的医院门诊药房工作模式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影响下发生转变,处方由原来的医生手写改为电子处方,通过网络直接输送给门诊药房。然而,仍有许多医院的处方在临床工作中确实存在着问题,我实习医院的电子处方系统已投入运行,虽然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有极大地提高,并且有效地改善了处方质量,但同时也发现了与《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相违背的地方,现将我实习医院的电子处方管理和门诊药学服务对《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分析如下。


  一.实施电子处方的优势


  1. 1 简化就诊流程,缩短患者排队等候时间  电子处方在门诊的流程是:挂号,就诊,输入电子处方,缴费,取药。患者在初次挂号就诊前需要在咨询台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后挂号办卡。医生输入电子处方,不需要再重复询问患者,只需要通过刷卡就可以查看患者基本信息,这样既节省了医生的时间,又能够保证处方前记各项目的信息完整。


  1. 2 减少处方出错率,提高输入信息或数据的准确率。 电子处方由医生从计算机中调取药品信息,电子处方格式规范、字迹清楚,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中规定的处方书写符合规则和第十七条规定,即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与手写处方相比较,电子处方更具明显优势,它不仅仅克服了之前处方难以辨识的难题,还显著降低配方的出错率。例如当医生开处方时遇到缺药,系统便会自动提示,弹出一个小窗口,显示此药品库存不足,以此便于医生掌握药品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另一种治疗效果相似的药品,避免引起医患纠纷。


  1.3 专门限制药品使用范围及设立医生处方权限,便于药品职能部门监督管理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规定,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限的医生才能够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限制副高以下职称医生使用三线抗菌药物和三联抗菌药物的权限。当医生在电脑上输入药品信息时系统就会弹出对话框来提醒医生注意权限。限制每张处方的药品品种数,例如系统会在医生想要在一张处方上开出超过5种药品时给予提示并拒绝,使得《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处方书写中应符合“使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的规定很好地被执行。


  1.4 电子处方具有强大的数据检查和统计功能  电子处方不仅直观统计药剂服务人员的工作量,医院职能部门能够随时掌握医生的用药情况,并且药房管理人员还能根据药品使用消耗与库存数据进行统计,为了推进和落实药物的合理使用,《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要求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电子处方便于医生查阅患者历史处方,在患者复诊时为医生提供较为详尽的治疗信息,便于医生掌握患者病情发展等情况。这些都以电子处方强大的数据统计功能为基础,只需要将有关数据提取统计分析即可。


  1.5 安装合理用药软件,帮助药学服务人员提高电子处方审核质量 《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具有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要求药师对用药的合理性和适宜性进行审核。处方审核是药门诊学的最重要的内容,在这个科技进步神速,药物更新换代迅速的时代,医生不能及时更新药物知识,单凭自己的临床经验治病用药,难免会出现用药不合理的状况。现在门诊患者又多,医生就诊时间有限,工作量增大,患者就诊时间缩短,医生甚至有时没有彻底询问清楚患者的病症就下结论开药,没有细细思考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或不良反应等,从而导致用药不合理处方的产生,直接对患者的用药安全造成影响,耽误患者病情。因此门诊药房药师显得尤为重要,药师需要将工作重点从传统调配发药转变为以安全合理用药为中心的药学服务模式,药学服务人员通过查阅嵌入的合理用药软件提供的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信息,把电子处方审核的质量提高了,为用药安全合理把好关,尽量避免了药害事故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2.1 电子处方分色管理问题 我的实习医院虽然急诊处方淡黄色和儿科处方淡绿色能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分色管理的规定,但对于其它有特殊颜色的处方如麻醉药品、精一药品处方要求实行普通打印留为数据备查,但分色需要医生手工书写,以此显得麻烦,耽搁医生就诊时间,影响工作效率。


  2. 2 标准电子处方难以承载过长的药品通用名称  有些药品通用名过长电子处方无法显示出全部字节,例如有的药品通用名称超过10个字,甚至达到20个字的情况,如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等,因此国家是否考虑可以省略一些不重要的限制词根,限制药品通用名称长度,或者修订通用药品目录等建议,有待国家职能部门斟酌。


  2. 3 病区用药医嘱单不规范 按《处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而目前采用病区用药医嘱单领用药品的医院大多数都不规范,按此要求,我院处方书写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处方前记填写不全,有漏项,特别是临床诊断和检查科室的漏项;(2)临床诊断填写不规范;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相符合,如诊断为咽炎,但开具健脾和胃的健脾丸;(3)麻醉药品处方漏写患者身份证号,药品剂型、剂量、规格、用量、用法等未注明;(4)修改处方时医师未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5)有未使用药品通用名的现象;(6)处方后记无执业医师签名,他人模仿医师签名,或处方医师签名样式不固定的现象。因为用药医嘱单只是简单的药品汇总清领单,只有药名、数量、规格以及病区名称,没有患者的姓名、年龄、病历号、临床诊断、用法用量以及医生签名等,对于医生处方的安全合理性药师根本无从审核。再加上病区医嘱单目前因为人员紧张、工作量大、纸张成本增加等现实问题,不能依照门诊处方的模式执行。


  2. 4 医生年迈,对计算机掌握不熟练,甚至根本不会操作计算机。 我院设有中西药房,并有几位上了年纪的老中医,由于他们不会使用计算机,无法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电子处方,因此只能手写处方,有时病人比较多,看病等待时间过长。例如,在实习期间,经常看到老中医门口很多病人在等待,病人看了病,还要拿着手写处方去划价,再去交费,再去取药,很耽误时间。这样难免让病人有抵触情绪产生,造成对医院不好的印象。有的老中医有些中药处方字迹过于潦草,难以识别或容易与其它药名混淆,容易让药师产生误判,影响病人病情。


  2. 5 医嘱单纳入处方管理在《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而当前大多数医院都采用计算机一体化流程系统,直接由护士将医师住院医嘱录入电脑,再传送给药房,打印出来进行集中摆药,整个流程药师不能够接触处方,根本不能够审核处方,无法核查护士是否有药品录入错误,只有当数量过大才会引起注意,无法对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要强行将医嘱单纳入处方管理,那不仅仅需要变更现有的工作流程,并且还需要给各病区配备专职临床药师,执行起来有较大难度。


  2.6 药品说明书以外的用药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但是按照赫尔辛基宣言:“若医生认为新的治疗方法能够治愈疾病、恢复健康或缓解痛苦,那么医生有权使用新的治疗方法”,其次,经验表明很多药品的新适应证都是从实践中发现的,因此医师使用药品说明书以外的用药并不与医学伦理道德相违背;另外,目前高风险的行业之一就有医疗行业,任何医疗药品和方案的使用都可能出现无法估计的副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大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显著提高,一旦在治疗过程中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纠纷就难以避免。因此对于药品说明书以外的用法,医生和药师都难以抉择,在《处方管理办法》中对此也没有具体明确规定。


  2.7 处方修改不规范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而我们医院一些医生对处方修改管理不够重视,书写不够规范,药品写重复或者写错了直接划掉,更没有医师签名和注明修改日期,显得过于随意。


  2.8 处方点评制度执行问题 药物合理使用的影响成分特别多,并且彼此之间是有联系的,我们需要医院职能部门加强行政监督管理力度,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处方评价标准,能够把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报告不合理处方、实时干涉不合理用药等方面的工作贯彻落实。


  三.门诊药房


门诊药房作为药剂科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的最后环节,在医药事业和医疗机构迅速发展和改革的推动下,药学人员要把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作为使命,主动把药师工作由传统的划价、调配的供应保障型逐渐转变成以患者合理用药为中心的技术服务型模式。门诊药房药学服务水平高低不仅与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直接相关,也能体现出该医院整体服务水平。


  3.1 门诊药房服务存在的问题


  3.1.1 处方不合理


  药物治疗安全有效的前提是处方的合理性。处方是由药师审核、调配、核对,是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具有法律意义。当医疗纠纷发生时,处方可以作为法律依据。然而,有些药师的临床经验及药学知识的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处方的不合理之处,特别是药物使用的配伍禁忌,对患者的健康乃至生命安全造成影响。主要有(1)重复用药:单张处方同时开具主治功能相同的,且含几种相同药味的中成药。例如,在实习期间,我抓中药时,有一次看到诊断病症是风寒咳嗽,而医生开的中药基本全是针对咳嗽的,如苦杏仁,法半夏,紫苏叶,陈皮,白术等,而针对风寒感冒的药几乎一味也没有,效果虽然立竿见影,止咳,但是感冒呢实际还是没有根治。类似这样的处方只是治标不治本,根本不能完全根治病人的疾病。(2)大处方现象(一张处方药品数目用量超过 7 天): 对于某些老年病、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开具的大处方,医师没有注明大剂量理由且无患者的签名。有些处方里某些药品剂量过大,而患者是年过六旬的老人家,身体比较虚弱,应该承受不了如此大的剂量,所以药师审方的时候应当慎重。(3)中西药配伍禁忌: 六味能消丸联合口服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因为六味地黄丸含大黄、诃子肉,含有大量鞣质的中药鞣质能与生物碱盐类、苷类、 蛋白质等结合生成不溶于水的沉淀物,胃肠道不易吸收,阻碍抗生素发生疗效,不宜与口服维生素联合使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3.1.2 用药不合理


  合理用药处方产生的原因包括:药物选择不合理、联合用药不合理、药物剂量不合理、给药方式不合理、用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等。(1)药品选择不合理:比如氟喹诺酮类药物可能会对患儿、孕妇等人群造成不同程度的软骨组织损害,因此,医师药师应该慎重考虑如何选择药品。(2)联合用药不合理:药物临床实践中,一些医生对联合用药的药物适应症难以掌握,导致治疗效果降低,而毒性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提高等。(3)药物剂量不合理:患者使用药物时容易发生使用剂量偏大或偏小的情况,剂量偏大的药物提高了不良反应发生率,偏小的剂量又降低了治疗效果,患者愈后情况难以改善。(4)给药方式不合理:例如在处方中应该加以注明缓控释制剂等不能咀嚼与掰开口服,会破坏药物结构,药物作用不能完全发挥,不良反应发生率也提高等。(5)用药间隔时间不合理。大部分药物的时间依赖性都比较强,要发挥正确的药物药效,需要合理设置用药间隔时间。


  3.1.3 调配不严谨


  药师的主要职责是调配药品,“四查十对”是最基本的原则。但是,目前门诊药房工作量大,部分药师未能仔细核查,导致差错发生,例如因为成分相同、剂型或规格不同而拿错药品;因为读音或者外观相似而将药品混淆;或者没有注意药品有效期,发放给患者近效期或已经过期的药品等。这些差错严重违背《处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第六条规定:“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3.1.4 供应不及时


  由于某些供货原因,医院库房采购不及时,导致药剂科出现药品短缺现象时,门诊药房没有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在医师与患者不清楚的情况下,门诊药房会出现药品供应不及时的情况,导致患者的疾病治疗被延误,引起患者及医师强烈不满,留下一定的安全隐患。


  3.1.5 服务不到位


  门诊药房药师工作量较大,精力有限,难以照顾到每位患者,又因为某些药师综合素质不高或者长年在岗对工作产生倦怠情绪等,容易引起药患纠纷。例如有些患者是老年人,听力不好,对于药物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会重复询问药师,药师可能会不耐烦。现在病人对药品安全越来越重视,往往会主动询问药师提供用药指导,如果药师不具备足够的药学知识,缺乏足够的耐心和一定的沟通技巧,病人询问时回答掌握不到要领,病人问题得不到解答,可能会引起病人的不满。现如今,药房工作不只是按照处方发药,必须重视对病人及其家属的用药指导,开展药学咨询已然成为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


  3.1.6 药师队伍现状问题


  医院现有药学专业人才大部分知识老化,要将工作内容在短期内由药品供应保障型向药学技术服务型转化,有极大的困难。对于药师上岗资质要求过高,短期内也难以达到。虽然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已经启动,但由于准入门槛高、培训人员少、培训费用高等问题,建设临床药师队伍的道路还很漫长。


  3.2 不合理用药处方改进措施


  3.2.1 指导合理用药


  首先,医院全体医师、药剂人员一起学习《处方管理办法》,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与知识素养。其次,医院要加强临床药师与药剂管理人员彼此间的主动交流,共同制定用药治疗方案并做好临床指导工作,将药剂科的工作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使药剂管理水平与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提高。然后,医生和药房药剂师需要不断的学习,提高各自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审方能力,增加对药品适应症、禁忌症及不良反应等方面的了解,药师一旦发现不合理用药时,及时与医师沟通,协同医师修改处方,保证用药安全、合理。另外,药师在回答患者问题时,一定要耐心细致地向患者讲解药物的正确用法及服用剂量,避免患者服用错误。


  3.2.2 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


  (1)医院给医师定制发放相关的处方册,既保证书写处方的工整的同时又增强用药合理性。(2)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医院派人定期审查处方,深入分析评价后,向医生及时反映发现的问题并监督改正。(3)建立奖罚制度。在检查处方过程中,针对合格处方,医院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针对不合理的处方,医院给予医师相应的处罚。(4)建立处方责任追究制度,由于不合理处方用药,导致的医疗纠纷,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便于医患关系和谐相处。


  3.3 制度的改进及建设


  3.3.1制度建设


  保证药学服务质量需要以科学、合理、可行的规章制度以及高效、严谨的管理水平为基础。建立每位患者的用药档案,提高门诊药房的药学服务水平,规范药品调配流程,以“取药检查,发药复核”为原则,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规范医患纠纷处理流程,纠纷发生时,由工作人员请患者到纠纷处理室协调解决问题,尽量做到当天解决,不推后。


  3. 3.2 人员建设


  对于患者,大多数对药师工作职责认识不全面,认为药房的药师只是单纯的发药,实际上药师主要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提高门诊药房药学服务质量是以提高药师的综合素质为基础。药师应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以及服务意识。首先,转变药师的药学服务理念,加强药师的心理素质和思想道德建设。其次,注重药师的专业知识水平的培养,以及药学基础知识与临床知识、药事管理、处方调配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研究药品说明书,提高处方审核能力,开展处方点评及药历分析等活动。此外,药师应经常性参加医院各项业务学习和不定期地参加学术交流会等,掌握最新药学信息。同时,药师还应提高与人沟通及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从患者角度出发,急患者之所急,倡导人文关怀,切莫与患者发生争执。


  3.3.3 服务拓展


  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门诊药房开设安全用药咨询窗口,向患者普及药品的配伍禁忌及不良反应知识,指导合理用药。药师结合患者病情,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审方:一方面,审核处方的科学性、合理性,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另一方面,指导患者选择能充分发挥药效的服药时间,告知使用药物的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保证患者安全用药。


  3.3.4 加强教育和培训


  药剂科可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的健康教育,包括职业危害的因素、如何保护自己、如何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等方面培训,提高药师的自我保护能力。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医师应当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如果医师按规定开了处方, 但药师不按规定审核处方,还是不能达到合理用药的目的。因此,《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了药师对处方用药适宜性的审核责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对处方用药适宜性的审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等。如果在审方时,其中任意一项缺失,都可能给患者安全用药造成危害。因此,面对《处方管理办法》提出的更高要求,药师既要增强责任感,也要增强专业能力,不能一直保持“收方发药”的传统模式。


  3.3.5 规范操作程序


  药剂科需要建立严格的操作规范,如工作环境要保持安静,严禁高声喧哗;药师在分装药品时,裸露皮肤不得直接接触药品,必须戴上口罩、帽子、手套;处理过期破损药品应穿防护衣,戴口罩、护目镜、圆顶帽子、乳胶手套,动作要轻柔,避免药物粉尘逸出造成空气污染,并将处理过的药品连同安瓿装入医疗垃圾袋中,上交医院医疗垃圾回收处统一销毁。


  3.3.6 营造和谐的科室环境 药剂科的全体人员应保持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心态,营造一个和谐友爱的科室环境,保持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这将有利于药师的身心健康,能以更积极地心态面对每天的工作。


  四. 处方管理的影响及意义


  处方与病历一样,是重要的法律凭证。《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对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部门工作的规范化要求明显加强,使我国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电子处方是推行医疗信息化的必然产物,实践证明它操作简单,管理完善,有效减少医务人员工作量,而且能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但有关权威部门也需要对电子处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分色管理、病区用药医嘱单如何规范化管理等引起重视,希望能尽快摆脱电子处方的两难境地。


  处方作为医疗活动中传载重要信息的一项工具,也是医师和药师对患者负责任的必要凭证。处方书写是否规范是合理、安全用药的前提,直接影响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不合格处方在某种程度上将导致不合理用药。《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不仅规范了处方的书写,有利于处方的管理,也指导了临床正确、合理地用药。并且,处方的规范化书写更加真实的反映了医院药物的使用情况,便于及时准确调整药物方面的管理,增加了卫生服务研究的资料可靠性,更有助于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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