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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德国侵占胶澳地区时期的造林工程

发布日期:2023-12-18 14:52:18 编辑整理:山东毕业论文指导网 阅读量:

  摘 要:本文回顾了德国殖民者侵占胶澳地区(现中国青岛市)时期的植树造林活动,着重归纳了德国侵占胶澳地区期间植树造林活动的技术和管理方法,该篇世界通史毕业论文通过对其在胶澳地区造林活动的规划、宣传、树种的选育、管理机制及其影响等问题的比较分析,总结出了德国人在胶澳地区造林过程中运用的近代西方林业科学和管理方法,认为尽管这些造林活动都是为殖民活动所服务的,但是在客观上却成为近代西方林业科学在中国的首次实践,并在一定程度上对当时的林业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关键词:德国侵占时期;胶澳地区;林业科学;实践

  

  基金项目: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项目“中外农业科技文化交流史研究”(项目编号:2014RWZD03);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历史时期域外农业科技的引进及本土化研究”(项目编号:11YJA770074)。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德国人在胶澳地区的植树造林活动,最终目的是为其在远东开展殖民活动服务的。


浅析德国侵占胶澳地区时期的造林工程(图1)

  

  西方林业科学在中国的

  

  1897年3月6日中德《胶澳租界条约》签订以后,德国侵占胶澳地区(现中国青岛市)。为把胶澳地区建设成为其侵华的远东军事基地,德国人在胶澳地区开展了一系列的植树造林活动[1].然而,学界对德国侵占时期胶澳地区造林工程的研究,主要分析其原因、成效以及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的意义[2].有关其在中西林业科技文化交流中的影响则尚无专论。世界通史拟从德国人在胶澳地区林业建设中对西方林业科学的应用、管理方法以及对中国近代人工林建设的影响等角度出发,进一步考察德国侵占胶澳地区期间人工林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1.西方近代林业科学的应用

  

  1897年德国人侵占胶澳地区以后,目睹“山野荒废”的状况,意识到只有开展植树造林才能更好地为其殖民活动服务。1898年9月在胶澳地区设立农林局,通过强征“官有及无确实证据之民有山地”,收买“有关水源或风景之民地,共约四万余亩,实行造林,中国之实行大规模科学化人工造林者,以此为嚆矢”[3].德国殖民当局将近代西方林业科学应用于在胶澳地区的植树造林活动中。正如吕明灼[4]所说,德国对山东进行经济掠夺,但同时带来了先进生产力。世界通史在人工林建设过程中,德国人在规划、宣传、人才培养,树种的引进、选育等方面,都实行一套较为有效的措施,为其在胶澳地区人工林建设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1.1城市绿化和郊区造林的整体规划

  

  德国侵占胶澳地区之时,城市绿化在中国还属于新的概念,将城区的绿化和郊区的植树造林相结合更是无人谈及。德国人将胶澳地区的植树造林分为城市和郊区(农村)两部分。为把胶澳地区建设成适宜欧洲人居住的城市,德国殖民当局开始绿化胶澳地区城区,建设公园和林荫道等;出于开矿、军事、港口建设等诸多原因,德国殖民当局也在胶澳地区周围的郊区开展大规模的植树造林活动。

  

  1.1.1城市绿化

  

  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城市建设主要考虑政治、经济、军事、安全等因素,而往往忽略人居环境因素。德国侵占胶澳地区以后,为把胶澳地区建设成适宜欧洲人居住的城市,对胶澳地区城区进行了绿化。托尔斯泰·华纳认为,胶澳地区市区的绿化,是建设规划的制定者利用青岛丘陵和许多沟壑纵横交错的特点和房屋密集的城区内的多种条件,在城区的许多空地上营造绿地;在城市的街道空间为林荫道植树,也是外国文化的舶来品[2].然而,由于清朝统治者固步自封,这一时期中国的近代化才刚刚起步,城市的近代化尚在萌芽之中,更谈不上城市公园、空间绿地、街道林荫道等概念。因此,德国人对胶澳地区市区植树造林为国内近代城市绿化和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1.1.2科学合理种树结构

  

  在郊区的植树造林活动中,德国人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利用西方近代林业科学,该篇历史论文根据地势和土壤的不同情况,安排树种的种植,统盘城市的景观布局。德国人在胶澳地区种树,以针叶树之赤松、黑松、落叶松约占45%,赤松多在山巅,黑松则在山的中部,土地平坦而肥沃,多栽洋槐。至在多积水之地,则种赤杨[3].虽然,中国传统的林业种植也注重因地制宜发展,但是,将城市绿化和郊区的植树造林活动进行整体规划和布局的在中国尚属首例。这种合理的种树结构,为德国殖民当局在胶澳地区成功进行人工林建设奠定了基础。

  

  1.1.3根据树木的不同功能安排植树造林

  

  为把胶澳地区建设成为具有军事、贸易、疗养、旅游等多种功能的“样板殖民地”.德国殖民当局在人工林的建设过程中,不仅注重城市的绿化,还能根据树木的不同功能在城市周围进行系统的人工林建设。针对胶澳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地表裸露、地下水位下降的情况,德国殖民当局在太平山、青岛山、海岸岬角地带营造防风沙林;在崂山及李村河、张村河、海泊河、白沙河两岸大片营造水源涵养林。由于科学合理的安排植树造林,德国侵占期间胶澳地区人工林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至德国侵占胶澳地区末期,营造海岸防风沙林86.67hm2,水源涵养林200hm2[5].这些造林成果有效地改善了胶澳地区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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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宣传种树,提高生态意识

  

  面对胶澳地区“山枯既久,历年为雨水冲洗,岩石露骨而突出,形成无数之溪谷,犬牙交错,粒土无存”[6]的状况,德国殖民当局需要开展大规模的植树造林活动。但是由于当地百姓缺乏对植树造林的科学认识,德国殖民当局新种树木经常遭到破坏。为提高当地百姓生态意识,科学认识植树造林之利益,德国殖民当局通过《农林广帖》积极宣传植树造林的益处。

  

  1.3新树种的引入和选育

  

  1.3.1人才的培养与新树种的引入

  

  为促进胶澳地区的人工林建设,农林局还设立了一所农林专科学校,德华胶澳地区特别高等专门学堂也设立林业科学专业,以培养造林人才,进行新树种的选育和改良。为加快胶澳地区植树造林活动,德国殖民当局还从国外引进新树种在当地试种,并利用西方林业科学技术改良和选育树种。在引入的树种中,刺槐(俗称洋槐)和悬铃木(俗称法国梧桐)得胶澳地区地利之优势,繁衍最快,胶澳地区成为中国引入刺槐最早的城市[5].

  

  1.3.2新树种的选育

  

  德国殖民当局侵占胶澳地区以后,在青岛设立了山林居,发表指导胶澳地区的植树造林活动,设立森林学校培养人才,强征土地设立苗圃、引进良种、进行科学试验。如1901年6月强征小鲍岛、孟家沟、小泥洼、会前、海泊5个村,拆除住房,兴建苗圃。据为会前村所建的碑文称:“二十七年(1901年)收买是村附近各山地,开始造林。三十年(1904年)又征收全村房地悉令居民徙去等建屋栽花木,立苗圃。”[5]德国人将会前村开辟的苗圃称为“林地育苗试验场”,世界通史先后引进日本、加拿大、西欧各国及中东等地区的200余种植物进行培养。经过几年的实验,适应性较强的速生苗木逐渐出圃用于市区行道树和山地造林[5].胶澳地区当局为获得更多的土地收益和有价值的工业原料,除进行大量的果树试验外,还对芝麻、人参、烟草、棉花、论文范文、葛等经济作物进行试验种植。

  

  2.德国侵占胶澳地区时期的林业管理机制

  

  德国在胶澳地区造林工程的成功,除了应用西方林业科学进行植树造林以外,管理上的合理化、科学化、法制化也至关重要。森林管理专门机构的设置、相关法律的制定以及得当的养林护林措施,对中国现代森林管理的科学化、近代化都有一定借鉴意义。

  

  2.1专门管理机构的设置

  

  1898年德国殖民当局在胶澳地区设立了农林局,隶属民政部管辖,专门负责植树造林,并从德国聘请林业技师专门经营、指挥和发表指导植树造林[1].由于清代人口剧增,当地百姓又缺乏对森林的科学认识,而生产生活中又需要大量木材和柴薪,许多百姓任意砍伐,甚至有人以卖柴为生,至清末胶澳地区已经是地表裸露、水土流失严重。从《胶澳志》的记载来看,当时的胶澳地区“山枯既久,历年为雨水冲洗,岩石露骨而突出,形成无数之溪谷,犬牙交错,粒土无存”[6],面对这种严峻的造林环境,“农林局组织人力填土造堰,种草护土,并辟山坡为梯段,以防土沙流失”[3];由于缺乏对森林的科学和对德国殖民统治的不满,德国人在胶澳地区种植的树木经常遭到破坏,为保护造林成果,“胶澳地区殖民当局在重要地点设林区派出所,用德国人一名,国人二名当之”[3],并组建专门的护林队,以加大执法力度。农林局和林区派出所的设置,使得植树造林有了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专司其职,大大提高了造林工程的执行力。

  

  2.2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为确保造林成果不受侵害,德国殖民当局利用告示、报纸等形式宣传植树造林的诸多好处,同时德国督署还制定了《保存山林告示》《禁止损毁山林告示》《禁止毁坏树木花草告示》《保护树林章程》《保存树木告示》《保卫滋生飞禽章程》《保卫滋生走兽章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8].据《中国森林史料》记载:“其于保护颇为严密,不惟时有布告晓谕人民,并定有森林保护法律,严厉执行,我国境内森林保护之周密,实自此始。”其中摘录当时《森林保护法律》数则如下:①家畜放牧侵入林地者,处以三元以上五十元以下之罚金。②于租借地内伐树木或灌木者(无论其为官有或私有)处以百五十元以下罚金,或六星期以内之拘留,盗伐之灌木没收。如无力罚金者,则代以五十以下之笞刑。③租借地木炭之制造。须得山林场之许可。违者处以百元以下之罚金。苟无力交纳者,则代以六星期以下之拘留。④凡在森林附近吸烟者,或投弃燃烧物余烬于林地者,处以一元以上二十元以下之罚金。无力交纳者,则代以二周以下之拘留[3].德国人在胶澳地区通过立法保护造林成果的做法,为中国近代森林保护、森林法的诞生等带来一定启示意义。

  

  2.3行之有效的养林护林政策

  

  由于当地百姓缺乏对植树造林的科学认识,生态意识淡薄,柴薪匮乏、上坟烧香等传统习俗的影响,德国在胶澳地区的造林工程起初并不是一帆风顺,新栽树木经常受到莫名的损坏。再加上对德国殖民统治的不满,以及自然灾害的影响,火灾、盗伐、虫灾成为威胁造林成果的主要因素。针对这种情况,德国殖民当局除大力宣传种树之力外,还采取其他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森林。

  

  2.3.1解决燃料问题

  

  面对“乡民无远虑、无公德,且煤炭不足,竟以柴草供炊事之用,樵采所及,林木无从长养,而且任意吸烟或焚草取暖”的状况,胶澳地区殖民当局承诺购运煤块,廉价供给人民燃料,以免盗伐[3].这样便可以减少盗伐树木的现象,保护森林繁育。

  

  2.3.2林区禁止烟火

  

  由于当地居民保护森林意识不强,而且有上坟烧香、烧纸的习俗,因此吸烟和上坟往往是导致火灾的主要原因[10].针对这一问题,胶澳地区殖民当局一方面制定相关法律林区禁止烟火。另一方面通过劝导、教育,提高当地老百姓对火险的防范意识[11].为了降低森林火灾的风险,胶澳地区殖民当局还通过谈判、补偿的方式,将林区坟墓迁出。确保树木不受火灾的威胁,保护造林成果[12].

  

  2.3.3有效防治病虫害

  

  为保护新种植的树木不受害虫侵害,德国殖民当局利用多种方法防治病害虫,以保护树木生长。①生物治虫。为防治虫害,胶澳地区当局禁田猎以保禽类之繁殖,借以制止森林害虫[3].②人工捕捉害虫。为保护造林成果,德国殖民当局通过支付奖金的方式,使村镇居民都参与到消灭害虫的工作中去,组织村民对每块林地系统的捕捉害虫。如1903年林区捕捉了600万只松蛾的毛虫,1906年的6~7月,抓了1 700万只松毛虫[2].③同山地居民达成协议,并让“崂山各村庄的人到胶澳地区林业部门来工作,并培训他们参与未来的崂山造林工作,树苗也按各村山地大小免费分配供造林使用”[9],以提高农民种树的积极性。德国殖民当局的这些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3.德国侵占胶澳地区时期的造林工程与中国近代人工林建设的理论和实践

  

  德国侵占胶澳地区时期的人工林建设,是近代西方林业科学在中国的首次实践。其成功经验,世界通史对国内近代西方林业科学的引入传播、森林法的制(修)订、城市绿化都有重大启示。

  

  3.1近代西方林业科学理论的引进

  

  德国殖民当局侵占胶澳地区以后,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活动,与此同时西方近代林学与林业方面的专着也同时被翻译。如罗振玉主持翻译并老师出版的《农学丛书》中收录的林学着作有《林业篇》《森林保护学》《森林学》《樟树论》《炼樟图说》《植漆法》等,有传统风格的植树方法,也包含了与林业有关的基础科学和应用技术。其中的设制理论和为生态目的而植树方面的内容最能弥补中国传统林业的不足[13].德国殖民当局在胶澳地区的植树造林中使用的选育树种的新技术、新方法以及近代的管理办法,成为利用西方林业科学在中国进行人工林种植的“范例”,加速了国内近代西方林业科学引入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3.2胶澳地区的植树造林活动与中国近代人工林建设的实践

  

  德国侵占胶澳地区时期的植树造林活动,对当时中国的造林工程产生了一定影响。如1904年山东巡抚对胶澳地区的植树造林工程进行了考察后,希望按照“德国模式”在济南府开展造林活动[11].另外,津浦铁路管理局、开平矿务有限公司、山东铁路公司、井陉煤矿等铁路公司和煤矿企业也表现出对造林的兴趣[2].这些都表明,当时的有识之士已经开始认识到西方林业科学的优势,并表达希望在中国进行科学化人工林建设的愿望。辛亥革命以后,民国政府也注意到,德国殖民当局在胶澳地区的植树造林的成果并加以学习。如1913年从上海选派了6名林业大学学生到胶澳地区“实习一年”,并在德华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学习2年的林业科学[2].德国驻青岛林业官员,对中国林业建设提出的建议,对民国时期的林业政策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如《自西徂东》刊登青岛总督府林务官马尔特·哈斯文章,他建议要建立由政府资助的合作社,并由合作社进行林业建设和管理[14].林业合作社这种组织结构,成为国民政府在全国开展林业建设的基本政策;1914年5月《自西徂东》刊登青岛林业局长赫司《栽培森林之利益》一文,分析了德中两国林业发展现状,对中国发展林业提出具体建议。建议政府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令“外国承顾修路开矿之权者”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栽种树木等的方法,达到“不费分文而年久自得森林之益”的效果。文章还建议“政府宜于各省设立树园制,定每年三四月间之国庆节,令全国黎庶各植一树于相连之地,而计四百兆人所共栽之地面每年至少亦有四百海格塔”[15].这些建议无疑对中国的近代林业建设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德国殖民当局在胶澳地区实行的养林护林措施,也对近代森林保护有一定的影响。

  

  4.结语

  

  综上所述,该篇世界通史毕业论文认为德国侵占胶澳地区期间,为建立在远东的“模范”殖民基地。德国人在这一地区,开展了较大规模的植树造林活动。这是在中国境内,首次利用西方近代林业科学和管理方法进行人工造林。德国人的造林“模式”对中国近代林业建设和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①能够根据城市和郊区的不同条件开展有计划的造林工程,并充分利用土壤和树木的不同特点营造不同“功能”的树木带。②在树木的选育和改良过程中,充分利用西方近代林业科学,培养和引进专门人才进行科学试验。③在森林管理上,设置专门林业管理机构,加强立法,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政策以解决造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④德国侵占期间,卓有成效的人工林建设,使许多当时中国的有识之士产生了兴趣,并开始效仿。同时,在人工林建设和管理上的做法,对民国时期的林业政策和立法也有一定启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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